醫療專業人員和企業擁有者的主要和公司遺囑 (Primary & Corporate Wills for Medical Professionals and Business Owners)

English Version | 简体版

作者:Winnie Luk

翻譯:鍾嘉希

在安大略省,雙遺囑是很有效的遺產規劃工具,尤其是對於在醫療業和商業擁有公司的立遺囑人。

在此策略下,立遺囑人將有兩份遺囑:主要遺囑和次要遺囑。

次要遺囑通常包含公司的私人股份,並且無需繳交遺產管理稅 (Estate Administration Tax)。因為立法漏洞,安大略省是加拿大唯一允許此策略的省份。Granovsky Estate v. Ontario (1998) 和最近的 Re Milne Estate, 2019 ONSC 579皆確認了此漏洞的存在。

主要遺囑將包含其餘所有根據法例須繳交遺產管理稅的遺產,因為它是用於遺產確認的遺囑。

如果立遺囑人只設立一份包含所有遺產連同公司的遺囑(而不是另外設立次要遺囑包含公司股份),那麼所有遺產都將受到遺產管理稅的約束,亦不會允許稅務寬減。在安大略省,遺產管理稅通常根據所有財產的公平市場價值計算,其中前$50,000的稅率為0.5%,其餘超出部分的稅率為1.50%,是整個加拿大中最高的。

設立雙遺囑的成本通常都少於設立雙遺囑後所省下的遺產管理稅費用。這樣您能利用和分配更多資產和遺產給您所愛的人。

本所可以協助您處理遺囑和遺產規劃事宜。如想開始規劃您的雙遺囑,請聯繫我們。


免責聲明:此文章非提供任何法律意見並只提供一般資訊。此文章非用作取代任何有資格的專業法律人士之建議,亦不應當作決策依據。在任何情況下,請在作決策前聯繫您的專業法律顧問以取得有關此文章所引用的內容之意見。使用本文並不會建立律師客戶法律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