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的持久授權書 (Continuing Power of Attorney for Property)
作者:Winnie Luk
翻譯:鍾嘉希
財產持久授權書是一份讓您可以授權他人為您做財務決定的法律文件。
您指定的人被稱為「代理人」,但不一定是律師。授權書有「持久」二字是因為當您在精神上不再有能力為自己做財務決定時可以使用它。您可以決定財產持久授權書的生效日期。它可以是立即生效,也可以是您沒有能力管理財產時生效。
指定自己的代理人能確保您的意願得到尊重。他可以是一個或多個您信任的人,他(們)理解您和尊重您的意圖。他(們)可以遵循您在遺囑中概述的或在授權書中指定的贈與偏好去幫助您將剩餘資產贈予家庭成員。您可以添置條件和限制。
您可以指定一名或多名代理人。如果您指定一名以上的代理人,您可以要求他們一起(「共同地」)或單獨(無需另一方批准)以及一起(「共同和分別地」)決定您的財務事務。
如果您變得缺乏精神能力且沒有指定財產代理人,法律會為您指定此人(稱為「法定監護人」),或者公共監護和受託人或法院可能會在花費大量時間和法律費用後為您指定某人作為終極方法。
以下人員不得擔任您的代理人,您的:房東、社工、輔導員、老師、律師、醫
生、護士、治療師或其他醫療保健提供者、持家者、護理人員或在您所住的地
方為您提供護理的任何人。
如果您的持久授權書未提及報酬事宜,您的代理人將有權獲得:所收款項的 3%,代您支付的款項的 3%,以及您五分之三的資產年均值裡的1%。如果您有不止一名代理人,他們將平分這筆法定支付金額。否則您可以指定報酬或禁止報酬。
如果您年滿18歲並且符合以下條件,您就可以制定財產持久授權書:
a)瞭解您所擁有的財產及其大概價值;
b)瞭解您對任何需供養者(孩子、家人等)的義務;
c)瞭解您所指定的代理人將能夠處理您的財務事務,但不會創建您的遺囑;
d)瞭解代表人必須為其行為負責;
e)瞭解您可以撤銷授權書;
f)瞭解您的代理人可能會導致您的財產價值上升或下降;和
g)瞭解您的代理人可能會濫用其權力。
代理人必須為您的利益誠實和勤奮地行事,向您解釋他正在做什麼(即使您缺乏精神能力),並記錄所有財務交易。代理人有義務為您和您負有法律義務的需供養者支付合理和必要的開支。
財產的持久授權書在更新時終止。這可能是代理人或您去世,或者代理人喪失行為能力或辭職,並且沒有聯合或替代代理人。
本所可以協助準備您的財產持久授權書和遺囑,以及幫助您規劃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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