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您的遗嘱中设立家庭信托 (Creating Family Trusts within Your Wi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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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Winnie Luk
翻译:鍾嘉希

在规划您的遗产时,您可以设立不同种类的家庭信托让家人受益。

作为您的遗产规划的一部分,可以为家庭成员的利益创建各种家庭信托。

遗嘱信托

这些是在您的遗嘱中设立的信托,通常是为了儿童或弱势群体的利益而设立。

给儿童的信托

通常信托是由遗嘱设立,目的是为儿童在成年前后提供福利。此类信托通常规定在特定年龄或特定年龄层生效(分阶段和在不同年龄向子女提供不同金额的情况很常见),同时受托人可酌情给受益人的孩子金钱或收入,或者为其支付开支。

给弱势群体的信托

当您担心亲人永远无法为自己处理 财务或财产问题时,您可以给您的受托人酌情权去将资金用于弱势亲人的一生,而不是直接赠与信托基金。

这种信托将不会剥夺残障受益人继续获得政府残疾福利的权利。旨在保留这种权利的信托通常被称为“亨森信托”(“Henson” trusts)。

收入分配

使用遗嘱信托的另一个好处是它以累进税率征税(而不是像生前信托那样按最高税率征税)。

从信托中支付的收入可能会按受益人的个人税率征税。另一个可能性是根据利得税条例 (Income Tax Act) 指定由信托公司征收此类税项。一个遗嘱可以设立多个信托,在收入税条例下,每个信托都是独立的纳税人。

配偶信托

根据收入税条例,人死后的资产会被视同处置而税务需要在有累积收益后缴交。但是,如果财产是在死后给予配偶或配偶的信托,处置和税收通常会被推迟到财产的实际处置或配偶去世时进行。

对于重组家庭,信托可能会产生持续利益。例如,从前一段婚姻拥有孩子的人可以给受托人酌情权去为其现任配偶和来自前一段婚姻的孩子提供生活所需。

本所可以协助您设立家庭信托和遗产规划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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